1. 正文

国税局再推十项便民办税新举措,你关心的痛点都解决啦!

2019-08-30税务服务

继上个月,税务局推出十项便民举措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从便利申报纳税、优化办税服务、便捷发票使用、完善信用建设、加强咨询辅导等5个方面再推出十条具体举措,进一步为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增便利、减负担。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此次再推出第二批十条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减资料、减时间、减环节、减成本,提升办税效率,下更大决心和气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更多的便捷。

一、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二、完善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机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统一修复标准、规范修复流程、畅通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

三、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税务总局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大力推动房地产交易事项一窗办理。各省税务机关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办理窗口等方式,一次性收取房地产交易业务全部资料,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同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国务院要求,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加强与同级政府部门协作,依托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一网通办”。

五、实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网上撤销。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报错误的,纳税人可以网上办理撤销业务。

六、提升税收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纳税人可减少自主查找、筛选适用税收政策的学习负担和时间。

七、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有条件的省税务机关试点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反馈以及增值税预缴申报等服务,让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业务更轻松。

八、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各省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误收多缴、入库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一般退抵税服务,纳税人网上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全程在线审核办结后,完成后续退税。

九、提供纳税申报提示提醒服务。各省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我的消息”中增加对临近申报期限还未申报纳税人的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十、大力推广智能咨询。税务总局加快推出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网页端、APP端和小程序端,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各省税务机关积极探索开发语音智能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咨询服务。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主题教育的深入推进,税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折不扣地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来源:掘金企服http://www.juejinqifu.com/
标签: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输入50个字

当前阅读:国税局再推十项便民办税新举措,你关心的痛点都解决啦!

需求意向提交留下联系方式,马上获取精准解答

(*必填项)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
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