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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合伙企业与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2018-04-09公司注册

北京注册合伙企业与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掘金企服小编针对两者的区别分别从:企业设立的依据、企业设立的条件和企业投资者权利流转者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希望对创业者有所帮助。

一、企业设立的依据

任何一种法律认可的企业组织形式之所以具有其特质,均非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法律所赋予的。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首先体现在其设立的法律依据上面。

(一)合伙企业。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

二、企业设立的条件

所谓设立的条件,即法律对该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的基本要件。考虑到笔者的行文目的,本文将重点就法律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成立所具备要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

(一)出资人数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要求

1、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而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三)注册资金要求

1、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三、投资者权利流转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流转

1、原则上,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可以继承,有限合伙人资格一般可继承,普通合伙人资格一般不能继承;

3、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财产份额继承及对外转让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流转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原则上,股东资格及股权均可以继承;

4、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做更严格规定。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其强调“人合”的特点,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人的权利流转要求更为严格。

北京注册合伙企业与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创业者想好了注册哪种类型的公司了,可以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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