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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豆浆”商标专用权被侵犯

2018-03-26商标注册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知识和文化迅速传播,导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越来越多,今天掘金企服小编了解到之前“永和豆浆”商标被侵权,所以今天拿出来给大家做一下分析。

日前,从海淀法院官网获得消息,因认为被告快餐店在店铺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永和豆浆”商标,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该快餐店及美团外卖的运营者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等其他方面损失共计15万元。

原告诉称,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9862735号、第4033258号、第5344572号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核准使用商品服务类别均为第43类:餐馆,自助餐馆,餐厅等。2016年6月27日,商标权人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将上述商标的独占使用权让与原告,商标许可使用期限自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

在多年的经营中,永和豆浆已经成为国内两岸三地乃至国际市场的知名品牌。“永和豆浆”字样是原告商标体现呼叫功能的显著部分,被告地处繁华地带,未经原告许可,在其门店招牌及美团平台擅自使用“永和豆浆”字样,是消费者误认为被告提供的餐饮服务于原告具有特定的关系,混淆服务来源,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这次永和豆浆能这么理直气壮的要求索赔,与永和豆浆强大的商标保护意识是分不开的。

1985年,台湾林炳生先生在台湾注册了“永和豆浆”商标,成立弘奇食品有限公司,批量生产永和豆浆并开店。

1995年2月21日,在祖国大陆注册了“永和及图”商标。

1997年,这家公司经国家商标局获准,在第43类(餐厅、速食店、豆浆店等)成功注册了“永和大王”商标。

目前永和名下的商标已经将近200个,类别大多集中在餐饮、食品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凭此,永和豆浆靠着自身的品牌,从宝岛台湾的街头小店开到大陆的大江南北,不被山寨、模仿给击倒。

人类文明已不再是吃饱喝足就万事无忧的时代,一件产品有多少价值并非只看它物质上的功用。作为商家,预防商标侵权,首先要做到拥有注册商标,然后在相近类别或者全类注册,连同同类商标近似商标在相应类别进行注册,全面布局,防御侵权。企业通过商标注册提升产品价值,商标续展让品牌流传后世。希望越来越多的餐饮品牌能够重视品牌保护,早日注册商标

来源:掘金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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