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大家是否都熟悉?这是商标注册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商标异议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的,这时候商标申请人就该注意了,遇到商标异议申请不要慌,小编准备了商标异议申请的注意事项,各位申请人来瞧瞧吧!
商标异议申请的时间是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时间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提出的异议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用提交,需要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从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遇到了商标异议申请不要急,准备进行商标异议答辩,这里最重要的是要清楚时间,不管你是申请商标异议人还是被异议者,都需要各自记好时间,如果不清楚该怎么操作,可拨打400-6060-999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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