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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注册常见的一些麻烦 看看你遇到了几个呢

2018-09-13公司注册

一说注册公司,很多人都表示我熟悉,北京公司注册流程可能大家也早在各大搜索引擎上看了不计其数了,而且也是很熟悉了,但是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好像现实与想象中的有那么一些不同,很多初创者在注册公司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北京公司注册的常见麻烦,看看你遇到了几个。

北京公司注册

一、注册资本实缴与认缴不同

认缴这个词是从新公司法修改后被大规模使用进公司法的。在公司法修改前,成立一家公司是很费力的。不但在注册资本的金额上有要求,在出资形式上等多方面有要求。以前是实缴出资,现在就是认缴出资,这也是最大改革初之一。

不过还是有少部分行业公司注册还要求注册资本,以及资本形式。大部分行业公司注册资本下限撤销,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元可以成立公司的原因。而且形式也不再是必须实缴而是可以先说明自己出资多少,就可以注册公司了。认缴和实缴几乎是两个对立的概念了。

二、以前注册的公司被吊销了?能注册新公司吗?

不行,被吊销后你会上工商和税务机关的黑名单,税务必须缴纳罚款后才能解除。工商一般3年自动解除。

三、注册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以上就是北京公司注册常见的一些麻烦,希望大家要多多注意,如果不熟悉公司注册流程找代理机构办理公司注册还是有必要的,不仅省心而且还避免了在注册过程中遇到这些麻烦。

来源:掘金企服http://www.juejinqif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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