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的总部在某一个特定的城市,而又想要拓展其他地区甚至于全国范围的业务时,就可以通过分公司注册的方式来达到占领该区域业务的目的,当然,这个前提是企业的实力能够支持其办理各地区的分公司注册。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分公司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地址确认
3、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税务登记证
企业想在哪个城市拓展业务,就可以在该地区发展分公司,毕竟分公司注册可是占领市场先机的重要工具,即便是分公司有所亏损,也可以用其亏损的金额来降低企业的税收,所以分公司注册对于企业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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