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文

你Hold住吗?商标撤三申请的举证环节

2018-08-13知识产权

见过猪跑的人未必吃过猪肉,知道商标撤三的企业未必具备应对商标撤三举证的能力,所以面对这种难度较高很棘手的问题,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求助于专业的代理机构人员。多方位的取证来提高商标撤三申请的成功率。

商标撤三申请举证

一、真实的商业使用证据。

相关的使用证据需要客观真实,避免虚假的合同、发票、广告宣传。针对非真实的象征性使用,司法实践中也认定使用证据无效。例如,一般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商标的转让、许可不是商标的使用,它们在撤三案件不能作为主要证据使用,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二、避免单方面提供的使用证据。

所有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要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形成商标使用的完整证据链,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显示商标的产品要一一对应。例如,企业自行印制的发货单、收款收据等单据,仅供单位内部管理使用,本身无法辨别真伪,无法确认是否发生实际的商业交易,证明力非常有限。通常这样的使用证据在没有相关合同、订单、发票、付款凭证等材料的相互佐证下,难以起到证明的作用。

三、中国大陆范围内的使用证据。

《商标法》中所指的商标使用应当是指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使用行为。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实施的是与大陆地区不同的商标法律制度,与大陆地区属于不同的法域,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产生的使用证据不能作为撤三案件的有效证据。而且针对外国品牌的撤三案件中,由于商标权人只提供了香港地区的商标使用证据,故商标局认定提供的证据无效。在后续的撤三复审中,商标权人及时提供了进入中国大陆的报关单,进而商评委认定该商标予以维持。

四、指定三年内的使用证据。

《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中》明确“提交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期间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商标权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这三年期间内,并且要体现具体的时间信息。

五、公开的使用证据。

商标的使用并非内部使用,应当以相关公众为识别群体,商标需要在公开的商业领域进行使用,使得相关公众能够知晓商标的存在。例如,内部办公文具、标识、办公场所的标志等通常不能认为对外的公开使用,同样它们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所以企业不管是在办理什么业务,如果遇到不懂或者棘手的问题,都要第一时间的寻找代理机构来帮忙处理,这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像商标撤三申请这种有难度的业务企业是无法自行处理的,处理不当的结果只会是申请失败。

来源:掘金企服http://www.juejinqifu.com/
标签: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输入50个字

当前阅读:你Hold住吗?商标撤三申请的举证环节

需求意向提交留下联系方式,马上获取精准解答

(*必填项)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
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