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不是注册之后就万事大吉无须上心了?国家可不会给你这样的机会,为了杜绝商标资源的浪费,以及将商标注册的机会给予真正需求的人,就有了商标撤三申请的存在,目的就是告诉已经取得商标权的企业一定要发挥商标的作用将其投入使用,并且让未取得商标权的企业可以通过该途径能够行使商标权。
一、商标撤三流程:
1、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2、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三、商标局受理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四、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对于以及成功注册商标而不加以利用的企业,商标撤三是对其的惩罚也是用以警醒商标不使用等于白注册,迟早会成为他人提出商标撤三申请的对象,所以对于存在三年未使用嫌疑的商标,企业要及时的收取证据提出撤三申请将其一举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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