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商标意识的淡薄所以被抢注的商标在不断增加,因为开始注重商标的权益,所以导致商标变得越来越难以成功注册,所以其他企业只能通过另一种获取商标的方式来取得商标使用权,那就是商标撤三申请。
绝大部门企业提出商标撤三申请都是为了取得商标权开展正常的商业活动需求,而也有部分企业或个人存在商标撤三申请行为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属于恶意竞争的方式,毕竟商标撤三个人和企业都可以提出申请,只要是商标存在着三年未使用的嫌疑均可以成为商标撤三申请的对象,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1、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商标撤三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3、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
4、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注意事项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人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
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2014年5月1日前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异议裁定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正是因为现在企业只看重了商标的保护能力,所以注册商标只是为了获取法律权益保障自身的利益而已,还未能将商标实际的投入使用,这样一来商标只不过是一个携带法律属性的标志而已,这种行为就是对商标资源的浪费,所以才会存在商标撤三申请的情况,既然不使用商标,那就把商标交给需要并能加以利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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