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对正在申请的商标有意见的话,就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但是在提出商标异议之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异议理由成立,予以受理;一种是商标异议理由不成立,不预受理。那么商标异议不予受理原因是什么呢?
一、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1、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2、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3、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5、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
二、注意事项
1、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2、异议成立,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异议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成立的,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3、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
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
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4、由于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商标异议不予受理就是以上小编提到的几种情况,所以如果不清楚商标异议的一些流程以及条件还是委托代理机构去办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商标异议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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