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就不要占用资源,这就是商标撤三所传递的意义,必须有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否则商标局是不会主动进行商标资源的回收,而具体的商标撤三申请还要参照所提供的商标三年未使用的证据是否足够来进行判断。
暂停的商标使用是被允许的,这是商标局给予企业的通融与人性化政策,但是长时间的限制就是不可原谅的,不但让一个商标丧失了存在的意义,更让企业因为缺少一个商标而较少一份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所以商标撤三申请就是为了将闲置的商标重新被使用。
一、企业若想办理商标撤三需要这样操作:
1、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商标局受理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3、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4、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二、若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则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商标撤三是企业获取商标权的方式,也是严厉打击他人抢注占用商标资源的最直接手段,将三年未使用的商标进行撤销申请,然后企业在进行申请注册该商标来获取商标使用权,商标撤三就是对商标资源的再利用,避免因未被使用的商标过多而导致商标资源短缺。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输入50个字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
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