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销属于主动行为,是由商标注册人来决定的,如果说商标注册人由于一些原因想要注销商标的话,那么带着相关文件到商标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会进行商标注销。
注销商标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整体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终止。
(三)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
注销商标需准备的文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商标注册证》原件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4.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需准备)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商标注销条件也就是以上的这些文件,因为注销商标本来就是商标注册人自己决定的,所以注销的条件也是很简单的,关于注销商标如有疑问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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