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文

侵犯著作权《新五环之歌》被告

2018-06-22知识产权

近期的“新·五环之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到过,如果没有听到过,那对于“新·五环之歌”出现的原因大家有所了解嘛?这首歌的演唱者是岳云鹏,这首歌目前涉嫌侵权,已经被告向法庭,下边请看具体内容。

侵犯著作权 《新五环之歌》被告

继之前让大众熟悉的《五环之歌》,美团网旗下的网上订餐平台美团外卖又携手岳云鹏创作出了新版《五环之歌》演唱者岳云鹏。

岳云鹏为电商做的这首广告曲《新五环之歌》,近日被诉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6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宣布该案件被受理。

原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牡丹之歌》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曾在1989年获得中国金唱片奖,经过30多年的传唱,已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歌曲。2018年4月,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相声演员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该歌曲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被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

原告认为,三被告为追求商业利益,共同侵害其音乐作品的改编权,尤其是岳云鹏,将《牡丹之歌》一再改编,并长期、广泛地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

原告以《新五环之歌》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以上就是关于《新五环之歌》侵犯著作权的相关内容,不过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如果您在著作权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要办理著作权,都可以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掘金企服服务热线:400-6060-999.

来源:掘金企服
标签:
精选 排行

我有需求意向

最多可输入50个字

当前阅读:侵犯著作权《新五环之歌》被告

需求意向提交留下联系方式,马上获取精准解答

(*必填项)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
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