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部大型都市青春偶像剧《好久不见》红遍了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视频网络平台,据有关数据统计,《好久不见》首播获“收视双冠军”微博话题高达22亿人次,在这部电视剧火爆的背后同名商标也火了,还给同名商标带来了巨大价值。
电视剧的火爆也间接带动了商标的火热,小编第一时间在国家商标局官网搜索“好久不见”,发现已经有42个相关申请商标注册,商标覆盖了化妆品、酒水、饮料、食品、珠宝、家具等领域。
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因此,只要影视作品名称具有显著性,能够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将该影视作品名称申请注册为商标从而使该影视作品名称作为注册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在商标注册领域,快人一步与慢人一步,往往有着天差地别。查询可知早在2014年该商标就被注册在第3类,作为护肤保养类商标使用。
用电影名称作为商标的现象由来已久,尤其是像一些名导演的名作品,更是受各大商家的垂涎。
随着电视剧的大火,不少企业也纷纷开始注册“好久不见”及相关商标,而小编还惊喜的发现,其中一个“好久不见秦先生”的商标。
《好久不见,秦先生》是作者风染白,于2015年2月出版的一部小说,而在2017年,上海柠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注册了该商标,这难道是又一部网络IP要被拍成电视剧的节奏?
对于影视剧相关商标的注册者,无论是出于商标价值的投资,还是出于在经营上傍大款,博眼球的动机,可以说的上是眼光“独到”。对于影视剧的出品公司,既然要保护知识产权,就要把45个大类就申请注册,进行商标的全类保护。不要主动的留出“破绽”。
近几年我国的知识产权愈发受到重视,抄袭、侵权作品纷纷下架,就是对知识产权最好的保护!随着这些年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希望每个商标所有人多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千万不要忽视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祝愿大家都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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